简述视觉设计的主观形式!

信息来源于:苏州嘉尧 发布于:2025-10-16


带你了解视觉设计魅力!视觉设计主要是针对眼睛功能的主观形式的表现手段和结果、与视觉传达设计的异同,视觉传达设计属于视觉设计的一部分,主要针对被传达对象即观众而有所表现,缺少对设计者自身视觉需求因素的诉求。视觉传达既传达给视觉观众也传达给设计者本人,因此深入的视觉传达研究已经关注到视觉的方方面面感受,称其为视觉设计更加贴切。

研究理论

1,视觉需要传递准确的信息

2,视觉应包含一定的信息量

3,视觉效果来源于匹配程度

4,视觉与信息的匹配性(这是视觉传达的高境界)

设计领域

1字体设计2标志设计 3插图设计 4编排设计 5广告设计6包装设计7展示设计
  • 杨经理

    181 1039 5222
  • 座机

    0512-65578966
  • 微信扫一扫

    微信扫一扫
  • 微信公众号

    微信公众号